毕经东因保管不善,将辽(2026)营口市不动产权第0001417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坐落地址营口市老边区边城镇薄家村,建筑面积107.94平方米,用途 住宅。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毕经东 2026年0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