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锡明因保管不善,将20032515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坐落地址营口市西市区智丰里6-22号,建筑面积64.63平方米,用途 住宅。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刘锡明 2026年0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