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丹因保管不善,将辽(2025)营口市不动产权第0020515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坐落地址营口市西市区启智南里10甲-19号,建筑面积80.20平方米,用途住宅。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于丹 2026年0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