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宝金因保管不善,将20100601476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坐落地址站前区建设街57-甲1号,建筑面积44.28平方米,用途商业服务。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张宝金 2026年0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