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明哲因保管不善,将辽(2024)营口市不动产权第0033775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坐落地址营口市站前区公园路36F号2单元61号,建筑面积100.3平方米,用途 住宅。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郭明哲 2026年0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