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宝仲、杨秀芝因保管不善,将辽(2020)营口市不动产权第0041297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坐落地址老边区营大路北线西10-1号2单元11号,建筑面积84.63平方米,用途 住宅。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刘宝仲、杨秀芝 2026年0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