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玉民)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公示公告-营口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您好,欢迎访问营口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首页>政务公开>公示公告>正文

公示公告

(刘玉民)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 字体:大 中 小 】
2026-09-21 13:17:21  阅读次数:65 次

      刘玉民因保管不善,将100036577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坐落地址站前区成福里B1-38号,建筑面积96.8平方米,用途 住宅。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刘玉民
2026年0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