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开明因保管不善,将10057415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坐落地址站前区少年宫南里17-15号,建筑面积135平方米,用途 住宅。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宁开明 2026年0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