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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公告

(宁开明)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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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28 13:33:20  阅读次数:45 次

      宁开明因保管不善,将10057415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坐落地址站前区少年宫南里17-15号,建筑面积135平方米,用途 住宅。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宁开明
2026年0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