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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公告

关于朱焕春继承(受遗赠)不动产登记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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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9-26 16:26:53  阅读次数:5499 次

继边字[2018]第0037号

      现有不动产登记申请人朱焕春申请继承被继承人韩宝友遗留的不动产,经初步审定,我中心拟对该不动产办理因继承取得不动产权利的转移登记。现对拟登记的不动产登记事项进行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示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到我分中心登记大厅(联系电话:3957500)。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分中心将予以登记。
不动产坐落:老边区冶金街市场里                       
不动产用途:  商业服务  , 不动产面积:72.05㎡
不动产权证号:营房权证边字第1311号。

 


营口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18 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