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桂芬因保管不善,将I000000739号房屋所有权证遗失,坐落地址:西市区大水晶宫里41号,面积为:58.20平方米,用途:住宅。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之规定,声明该房屋所有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孙桂芬 营口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18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