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海荣因保管不善,将20100300224号房屋所有权证遗失,坐落地址:站前区官屯里45-3号,面积为:34.16平方米,用途:住宅。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之规定,声明该房屋所有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赵海荣 营口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18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