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基民因保管不善,将I0022539号房屋所有权证遗失,坐落地址:站前区永胜里14-1号,面积为:28.55平方米,用途:住宅。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之规定,声明该房屋所有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焦基民 营口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19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