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宪峰因保管不善,将20101105169号房屋所有权证遗失,坐落地址:站前区东升路42-10号,建筑(宗地)面积78.97平方米,用途:住宅。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房屋所有权证作废。
特此声明。
营口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19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