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万琪因保管不善,将20043717号房屋所有权证遗失,坐落地址:西市区三义兴里129-9号,面积为:16.74平方米,用途:住宅。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之规定,声明该房屋所有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张万琪 营口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19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