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敏祥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公示公告-营口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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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公告

张敏祥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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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5-16 16:04:17  阅读次数:3561 次

      张敏祥因保管不善,将1005860号房屋所有权证遗失,坐落地址:站前区周平房南里4-2号,面积为:23.86平方米,用途:其他。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之规定,声明该房屋所有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营口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19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