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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公告

关于张旭明继承(受遗赠)不动产登记事项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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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7-26 16:28:01  阅读次数:5201 次

不动产继[2019]0910号

      现有不动产登记申请人张旭明申请继承被继承人张守勤、王金英的不动产,经初步审定,我中心拟对该不动产办理因继承取得不动产权利的转移登记。现对拟登记的不动产登记事项进行公示,如异议,请自本公示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到我中心相关登记部门。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中心将予以登记。

不动产坐落:站前区进步里4-19号
不动产用途:住宅     不动产面积:73.37㎡
房证号:营房权证站字第10059370号


营口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19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