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公示公告-营口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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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公告

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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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1-19 16:17:36  阅读次数:4461 次


     王秀珍因保管不善,将20090200041号房屋所有权证遗失,坐落地址:站前区莲花小区B8-23号,面积为:51.18平方米,用途:住宅。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之规定,声明该房屋所有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营口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19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