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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公告

关于任宇(受遗赠)不动产登记事项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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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2-06 16:11:37  阅读次数:4751 次

不动产继[2019]1534号

    现有不动产登记申请人任宇申请继承被继承人纪颖的不动产,经初步审定,我中心拟对该不动产办理因继承取得不动产权利的转移登记。现对拟登记的不动产登记事项进行公示,如异议,请自本公示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到我中心相关登记部门。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中心将予以登记。

不动产坐落:营口市站前区青花大街东43甲-14号
不动产用途:住宅         不动产面积:95.24平方米
 




营口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19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