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金发因保管不善,将010010508号房屋所有权证遗失,坐落地址:站前区营郊里32-5号,面积为26.15平方米,用途:住宅。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之规定,声明该房屋所有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刘金发 营口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1年4月7日